经多方流调,天津现将12日新增的西青区1例本土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后经市级专家判定为本土确诊病例。
2月6日
12:46—18:26 乘K1452次列车,
18:41—19:19 乘地铁3号线,
19:44至次日 西青区天安数码城珑园,
2月7日
8:30—17:30 西青区柳邑路2号,
18:10—18:15 世纪新城超市,
18:15—18:17 刘记包子铺,
2月8日至9日
8:30—17:30 西青区柳邑路2号,
2月10日
11:50—12:30 珑园福源饭店,
2月11日
9:19—9:39 西青医院户外核酸预约处,
18:00—19:00 珑园福源饭店,
19:05—19:10 众康堂大药房,
19:14 华朋超市珑园便利店,
20:00 在珑园居家隔离,
2月12日:被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疾控部门提醒,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或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根据2月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更新的排查管控范围,要求具有2022年1月29日以来途经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前14日内具有旅居史,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集中管理但今日西青区新增的1例本土阳性感染者,2月6日来津,2月11日才开始实施居家隔离
据此,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重申:请涉及的相关人员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阳性感染者9,男,10岁,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高庄子小学学生,系阳性感染者1所在托管班学生,作为密切接触者,1月8日采集咽拭子,经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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