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取消国五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外迁限制政策。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17部门最近几天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执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限迁,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注册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于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使用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通知称,取消对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有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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